農業(yè)保險,離“敢保能賠”有多遠
編輯:人民網 來源:人民網 更新于:2019-6-21 閱讀:
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干涉保險公司經營!按鬄闹,某些保險公司面臨‘賠破’之虞,就找到地方政府,開會商定賠償比例?h里派干部一村一村地做農民工作,不按合同約定賠償。某省農業(yè)保險公司年初提出投保再保險,省里認為‘浪費資金’,拍胸脯承諾財政資金會兜底。結果當年保費收了6.8億元,應賠款支出11億元,省里東拼西湊只給出2億元,還有2億多元應賠未賠,最后吃虧的是農民!睒I(yè)內人士舉例說。
二是農險項目招投標需要進一步陽光操作,防止權力尋租。
三是遏制部分地方截留保費、拖欠保費補貼的行為。“中央、省級保費補貼是在經營年度結束后到位的,某些地方市縣一級管理部門會從中截留。國內某農險公司一年保費收入十幾億元,3年累計被拖欠保費竟達7億多元!睒I(yè)內人士舉例說。
“管理部門在農險業(yè)務中的權力邊界和角色定位,是指導者、監(jiān)督者,而非參與者、主導者,這一點要明確,管理部門要有市場意識、法治觀念、契約精神。”庹國柱說。
農險補貼機制也有待“精細化”管理。
有些種糧大省,由于省財政拿不出足夠的保費補貼,無法獲得中央配套補貼,很多地區(qū)農險承保面積都是按“指標”給到部分農戶手里。
業(yè)內人士指出,目前三級財政補貼占農險保費80%左右。種糧大省、大市、大縣,往往是地方財政收入的“窮弟兄”,這種情況下,中央財政補貼缺乏差異化的做法,會拉大各省農業(yè)保險差距,甚至挫傷部分省份發(fā)展農業(yè)保險的積極性,需要完善因地制宜的補貼政策。
農險市場也需要進一步規(guī)范。
專家指出,農險是政策性業(yè)務,對承辦機構的網點、人員素質等提出較高要求!澳壳霸谝恍┑胤,一縣之內十來家公司競爭業(yè)務,能力參差不齊,報價混亂。”庹國柱說,國外成熟的做法是,一省之內最多兩三家公司做農險。我們不妨探索以“共保體”的形式開辦,合理確定各公司業(yè)務份額,理順市場秩序。
此外,當前各公司仍對農險業(yè)務經營情況開展利潤考核,引發(fā)基層的惜賠、拖賠行為。應參考銀行業(yè)對“三農”、小微企業(yè)金融服務的做法,提高對該項業(yè)務“薄利”甚至“虧損”的容忍度,推動形成對“三農”“敢保、能賠、愿賠”的保險文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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